
读创/深圳商报记者 吴维 通讯员 王斌 刘宇玲
记者3月5日从前海检察院获悉,为进一步强化能动履职、创新担当,切实扛起“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”时代使命。近日,前海检察院与前海公证处举行《关于合力推进“检察+公证”现代化法律监督模式合作协议》签约仪式,双方将合力推动检察与公证的深度融合,共同打造专业服务、集约管理、精准监督的现代化法律监督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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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了解,本次“检察+公证”深度融合是在前期检察机关与公证机关在个别条线、单项业务合作基础上再进一步,更加全面、更具深度的协作,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证的证源、提高公证的证明力,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效率,有利于主动接受监督,推进司法公开,有利于进一步汇聚法治合力,助力推动前海建设国际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本次深度合作,更是前海检察院迈向“四化”发展目标的一次积极探索。合作协议的内容突出三个特点:
1、专业上的融合性
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,公证制度在证据效力、执行效力、法律效力和域外效力上具有独有的专业作用,公证业务全面参与到检察辅助事务,将有力地促进检察工作的专业化建设和集约化管理,让检察官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,产出更优质法治产品。
2、合作上的全面性
双方合作项目涵盖了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各项业务,贯穿了线索调查、诉前调解、案件办理、事后处置整个办案流程,协议明确了将引入公证机关派员驻点的方式开展工作,保证了合作的全面融合、常态长效。
3、创新上的实践性
与公证处的协议内容,部分源于前期的实践和个案尝试,更多的是基于前海检察院的特色业务,如海洋检察方面的公益诉讼诉前赔偿协议公证,港企合规平台运营、涉外涉港澳民商事监督方面可能涉及的书证采信、文书送达等,将有力促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提质增效。
审读:孙世建